关于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及宝华双创园入园项目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9浏览次数:608


南工大学生创业园位于学校仙林校区(分为A区和B区),是专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空间环境支持和系统服务的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及创业成果孵化示范基地。宝华双创园位于句容市宝华镇招商仙东网谷产业园,可以为入园企业提供38-85平方米的免租办公场地。为提升大学生创业实践能力,充分发挥校大学生创业园的孵化功能,为有创业想法、创业热情的我校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实践平台,现公开征集校内外师生和校友创业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239日—2022321

二、申报对象

校内创业园:有明确创业意向和创业项目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二级学院推荐的师生共创工作室负责人可放宽在校生限制。

宝华双创园:有明确创业意向和创业项目的南工毕业学生、校友创业项目、教师创业项目。

三、申报要求

校内创业园:

1.申请入园项目所有团队成员须是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在校生。团队由1名项目负责人和2-7名团队成员组成,提倡跨年级、跨学院合理组合,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申报人和成员应自愿遵守创业园的相关管理制度,接受创业园组织的相关创业教育、培训和指导,诚信守法,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违法纪录。学院推荐的师生共创项目团队或者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创业类大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可放宽在校生限制。

2.创业项目应有较高技术含量、较强创新性和市场竞争力。鼓励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中的优秀作品转化项目申报;鼓励与本专业学科建设相关的创业项目申报;鼓励项目依托学 校社团和协会;鼓励彰显校园文化的文创类项目和提升校园文化氛围的传统文化项目;鼓励师生共创。

3.优先审批参加“互联网+”、“发明杯”、“挑战杯”、“职规赛”、“赢在南京”、“金种子”、“福地青年英才”等大学生就业创业类竞赛,并取得省、市级奖项的项目;优先审批以精英人才学校创新精英班、创业先锋班学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优先审批入选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获得各类市级以上资助的项目。

4.申请团队应有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相应的资金风险承受能力,按照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原则,项目负责人(团队)需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入园创业者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创业园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利用大学生创业园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不得经营各类违禁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侵害学校师生员工的利益,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项目入园孵化期限为1年,考核优秀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申请参加下一轮入园答辩,答辩合格可续约一年。申请留园项目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因项目负责人毕业等特殊原因,需更换负责人的,须重新提交申请,经原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同意,并由二级学校审核后,报招生就业处审批备案,由招就处根据项目经营情况,决定是否重新进行答辩。

7.园区不受理餐厅、网吧、水果、奶茶、游戏室等项目的申请。

宝华双创园:

创业项目必须在园区注册企业,并且每年营收、纳税等指标需要通过园区考核。

四、校内项目申报的其他条件

1.项目申报须经负责人所在学院同意,并在申报书上签属意见。

2.项目指导采取双导师制,每个申报团队需自行选择专业教师和创业导师各一名,负责项目运营过程中的指导。

3.学院推荐的创业项目应与本专业的教学实践密切结合,并依托学院的科研和行业资源,进行项目运营指导。

五、园区提供的服务

校内创业园:

1.学校为创业团队提供免租金创业场地,同时配备创业实践导师,提供相关创业培训、咨询指导。

2.入园项目的创业基金原则上由团队自行筹集,特别优秀的创业项目,可申报“南工大学科技园·紫金科创大学生创业基金”。

3.校内优秀创业项目可申请入驻学校科技园或者创新创业示范园宝华分园,答辩通过后可在校外创业园进行接力孵化。

宝华双创园:

1.园区对入驻的初创期大学生提供38-85平方米的免租场地。对经认定的特别优秀的创业项目,工作场所面积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确定。

2.园区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创业辅导、创业活动、管理人员和创业学生的交通补助、生活补贴以及园区其他日常管理支出等。

3.对在园企业内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毕业生给予补贴(需缴纳社保),补贴标准为交通补助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补贴时限1年,补贴经费从上述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

4.创业项目入选“福地英才计划”后,可享受60-300万元的项目资助。

六、申请流程

1.申请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校内创业园填写附件1-3,宝华双创园填写附件5)。

2.团队负责人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附件1-35、创业计划书以及支撑材料,请将申请资料压缩,以姓名+学院+项目名称命名,邮件名称为姓名+第十四期创业园入园征集),同时需将申请材料(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于202232116点前交招生就业处,师生共创项目请另附材料说明共创经营模式及合作内容。

3.招就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复审(书面材料审核)和终审(现场答辩)。

4.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的项目名单将在学校就创业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七、联系方式

具体政策问题咨询,可联系电气工程学院冯老师(15150559356)。

另附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方式:地址: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三楼306,电话:025-85864777

(供稿:冯欣  责任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