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自强自立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湖南籍学生励志勤学、勇于实践、奋发有为,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校友会在学校设立“自强自立奖助学金”。现将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湖南籍在校学生
二、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活动、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
5.无重修或补考记录;
6.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具体条件
1. 奖学金
19级新生:依据高考成绩择优推荐。
17、18级学生:
(1)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必修课程(含实训课程,不含选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前35%以内。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且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5%以内。
(3)在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中择优推荐。
2. 助学金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通过学校组织开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学习成绩优秀,19级新生依据高考成绩择优推荐;17、18级学生应在评审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居前列;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按评审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名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推荐。
三、 资助名额及标准
奖学金10人,资助获奖学生赴境外访学;
助学金10人,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
四、 评选程序
1.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学生应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于11月25日下午5点前交至教二306,由学院进行初审,联系人:史雪冰;联系电话:85864057。
2.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评审。
附件:1. 南工院“自强自立奖学金”申请表
2. 南工院“自强自立助学金”申请表
3.南工院“自强自立奖助学金”评审汇总表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