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中心仓库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01浏览次数:570

为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实施,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实验、实训所需物资,合理储备和节约使用物资,降低实验、实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减少浪费。

1、物资的采购

实践教学人员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列出拟购物资预算,经教学部主任及实训中心主任审核后上报专项计划,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按学校物资采购办法配合学校物资管理部门实施或者是实训中心进行独立采购(主要是实验耗材类)。

2、物资入库

(1)采购物资经办人填写入库单后办理物资入库。

(2)仓库管理员核对采购发票(含送货单)、入库单,对物品进行验收,必须清点物资数量、金额、规格型号是否与发票、送货单相符,验收合格后登记入账。

(3)物资验收后由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在验收中发现数量、质量和单据不符等情况,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报告实训中心,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物资已入库而发票未到的物资,仓库管理员需进行初步验收(关注数量和质量),并做好登记。

(5)仓库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为发票报销的依据之一

3、物资领用

(1)根据实践教学需要,耗材领取由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到库房领取并填写出库单。

(2)仓库管理员应按出库单发料,出库单需填写使用班级、班级人数、实训名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原则上先进后出避免物资存放时间过长而造成生锈等质量问题;出库单需有领用人、仓库管理员、专业实训中心领导签字一式二联;仓库管理员凭第一联登记物资台帐。

(3)在实践教学开展过程中,仪器、设备、工具的出入库,由实验管理人员借出和归还,并填写《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工具仪表使用登记表》,实践教学管理员或指导教师负责登记和追赔。

4、物资保管

(1)物资管理由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各类物资建立卡片,物资管理应作到“帐、物、卡”相符。

(2)物资验收后根据其物理特性、化学成分、体积大小、包装等情况按不同要求分区分类存放;做到便于发放、检验盘点,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尘等。

(3)仓库管理员及时做好物资明细台帐,掌握和反映库存情况,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供库存信息。

(4)仓库应配备相应防火、防盗器材,保证物资安全完整。

5、清产核资

(1)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学期末)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对物资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防止物资的积压与毁损造成浪费,做到“物资清、规格清、品种清”,“帐、卡、物”三一致。

(2)仓库管理员应对盘点的结果的准确性负责,配合做好清理或办理报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