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2024年秋学期退伍士兵资助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1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2024年秋学期服兵役学生资助工作全面开始,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费资助

1.资助对象

在我校实际就读的本专科生,正常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本项目资助

2.资助要求

根据上级要求,所有申请学费资助的服兵役学生,必须按时提交完相应材料且审批后才可享受学费资助。既无论在校生还是毕业生,都需要提供对应的申请表(III)、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材料,之前申请材料已统一上交,今年需再次提供。学费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3.办理流程

1)应征入伍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盖章,学生将《申请表Ⅰ》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均一式两份),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例:学生在大一学年结束中途入伍且还未复学,或者本专科毕业生入伍,申请补偿已交的学费)

2)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学生需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军人事务部门盖章)。到校报到后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复印件(均一式两份)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符合条件的,逐年减免学费。(例:学生就读期间入伍,现已退伍复学(入学),申请减免剩余的学费)

3)部分学生同时具备应征入伍和退役复学两种情况,则《申请表Ⅰ》和《申请表Ⅱ》都要提交。(例:1名专科学生读完大一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读大二,该生需在入伍时提交《申请表Ⅰ》以申请应征入伍一年的学费资助,退役复学后提交《申请表Ⅱ》以申请退役复学两年的学费资助)。

退伍士兵助学金

1)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不兼得。

2)退役士兵助学金资助条件: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班退伍士兵同学加入退伍士兵QQ工作群(902389286)并及时关注群消息。

2.按时提交完整材料,特别强调:今年申请学费补偿(减免)的同学,所有新生老生都要再提供材料,之前年度材料都已统一上交,请最迟在本月10日早上8:30前将材料交G2-307周老师。

3.关于退伍士兵助学金统计,根据QQ群公告要求,本月12日前完成填写(附件3),并提供相应材料(该项材料主要是新生,老生已经交过)。

4.提醒:附件模版7-1/7-2仅作格式参考,不可直接复制,学生需登录全国征兵网自行填写后打印盖章,盖章后学生可自行扫描保存原件电子档以备用,若有事宜可联系学院周老师咨询(QQ758751370)。


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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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学生资助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