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南工学〔2024〕76号)及学生手册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班级汇总、班主任审核、学院认定评议工作小组汇总、排名、审核、评议。
同意推荐以下同学(集体)为电气工程学院先进个人(集体),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实名制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5日
学院联系电话:025-85864057或025-85864205
地点:知行楼(G2)307办公室
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3日